因工作需要,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社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無不良嗜好。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24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中文文秘類、公共管理類、社會政治類,取得相應學位。
7.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政務處分的;
3.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4.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須提供報名表(見附件)和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張,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包含取得的社工證書、曾發(fā)表的稿件等)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認證報告,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所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都東路82號,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務服務中心B2樓812辦公室。聯系人:錢女士,聯系電話:0515—88320876。
(二)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委依據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招聘崗位按1:3比例開考,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取消招聘計劃。
三、招聘程序
(一)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分值各100分,60分為合格線。在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擬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3:1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荚嚂r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總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方式確定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時,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
(三)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錄用手續(xù)。擬錄用人員為合同制工作人員,錄用單位按規(guī)定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錄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xù),對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待遇參照同類人員標準執(zhí)行。
五、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18252222501 。
附件: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工委政法委員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