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1名政府購買服務用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錄崗位
鹽城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車輛駕駛崗位,主要從事執法車輛駕駛等工作。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團結同志、服從管理,無不良行為記錄。
3.學歷中專及以上。
4.身體健康。
5.心理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技能水平(持有C1及以上駕照;駕齡10年以上,具有基本的維修保養能力,可以適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段外值班或加班;熟悉鹽城大市區及各區縣路況;有獨立處理應急事件能力;三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具有在機關單位駕駛工作經歷的優先考慮。)
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工資福利待遇
按鹽城市政府購買服務用工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現場報名,須提供報名表和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張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佐證材料。
在規定時間內,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 4日至9月 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3.報名地點:鹽城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鹽城市亭湖區東進中路88號313辦公室)。
聯系人:羅艷,咨詢電話:89087313。
(二)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鹽城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招錄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錄資格。
四、考試
(一)駕駛技能測試
考試形式為場考,主要考察實際駕駛技能情況,百分制計分,設合格線為50分。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駕駛技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1.對象:在駕駛技能測試合格者中,根據駕駛技能測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2.形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3.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成績:以百分制計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三)總成績
按照駕駛技能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分數并列,則以駕駛技能測試成績分高者為先。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報名材料弄虛作假,或者經考察認定不具備崗位要求的德才條件的,不予錄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錄用
(一)黨組研究
根據考察情況,報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同意后錄用。
(二)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照鹽城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用工有關規定,與我局簽約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不低于兩年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勞動關系。
七、紀律與監督
招錄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凡違反招錄工作規定、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相關工作人員要給予紀律處分,應聘及受錄人員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監督電話:
0515-80501604(市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
0515-89087313(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