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秘崗位警務輔助人員?,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簡章所稱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共招聘2人,從事文秘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志愿從事公安文秘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意思維、創(chuàng)新能力和工作主動性、團隊合作意識。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養(yǎng)較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本人和近親屬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崗位條件
中文相關專業(yè),文字功底較好,熟悉公文寫作,熟悉微軟等辦公軟件操作,有機關事業(yè)單位文字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者填寫《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職輔助人員報名表》,2017年8月1日前發(fā)送至報名郵箱ycgabgs110@163.com。如有相關作品可一并發(fā)送。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作品到鹽城市公安局辦公室(鹽城市公安局平安路9號)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三)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領取筆試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四)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一份??忌峁┑娜坎牧享氄鎸嵱行?,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筆試合格者按崗位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人數,依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標準進行政審。
(七)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人員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鹽城市公安局辦公室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經崗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實干實效實績的導向要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2000+考核工資1000。上述工資不含五險一金,聘用人員若在工作中高質量超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將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另行兌現獎勵。本簡章由鹽城市公安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季警官
聯系方式:0515-832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