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zhì)
此次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安排至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工作。本公告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崗位
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10名,負責應急處突工作。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無不良嗜好和違法記錄;
2、男性,18-35周歲,需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4、退伍戰(zhàn)士優(yōu)先,有部隊特戰(zhàn)、處突等工作經(jīng)歷或具備搏擊、大客車駕駛等技能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0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處罰的;
02、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03、因違紀違規(guī)被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辭退或解聘的;
0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05、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06、有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01、報名途徑:本次招錄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2月20日-2021年3月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科(亭湖區(qū)長亭路1號)。
3、報名聯(lián)系人
蔣先生 18205101805
02、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驗證報告學歷驗證材料,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進行網(wǎng)上學歷驗證,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3、退役軍人需提交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其他證明材料(表彰獎勵證明、駕駛證、技能證明等)。
03、報名所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截止時間內(nèi),材料不全者,取消應聘資格。未通過資格審查者,應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試不再通知。
五、錄用程序
1、政治審查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關要求進行。
2、筆試
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警所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試,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
對通過政治審查、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根據(jù)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錄用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規(guī)定依次遞補。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務關系,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管理使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月均5000元左右(含個人和單位繳納險金部分),其他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七、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lián)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有弄虛作假或欺騙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2021年2月19日